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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5-10-14  来源: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  点击:


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,及时准确掌握固定资产增减情况,保证资产的完整性,使现有资源得到合理配置,充分发挥资产效益,促进学院的快速发展,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固定资产的全面清查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概况

2010年10月至2011年1月,首次进行了全院资产清查工作,对建院以来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准确的清查登记,摸清了家底,完善了资产的申购流程和管理制度。在以后的每年也进行了不同资产类别的局部清查。但随着学院资产的迅速增加、部门和人员的多次调整、资产的报废等,使各部门所属资产变动较大。在日常资产管理过程中也存在入账分类不细、出库责任人不明确等现象,如此持续,不利于资产管理,容易造成学院固定资产流失。

  二、固定资产的确定

 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上以,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,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,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;有些单位价值量未达到规定标准,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物资(如桌椅等),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范畴。

  三、固定资产的分类

  此次清查的固定资产类别范围为:

  1、房屋(主要指教师公寓) 2、仪器仪表  3、机电设备  4、电子设备  5、印刷设备  6、文体设备 7、标本模型  8、图书9、工具、量具和器具 10、家具  11、行政办公设备

  四、 提高认识,加强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
  固定资产是我院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。通过清查,摸清家底,掌握学院的资产总量,防止资产的流失,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,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,为学院的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。
  为保证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,学院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。   

      领导小组组长:马长江    

      副组长:邹伟 孟宪虎 茹文杰 

 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地点设在后勤处,主任茹文杰,副主任徐汝磊,组员由后勤处、教务处、财务处、院办公室等组成,具体清查分工如下:

  1、教学实验设备清查小组成员:后勤处 教务处 财务处各抽调一名人员;

  2、一般设备和家具清查小组成员:后勤处 财务处 院办公室各抽调一名人员;

  3、图书资料清查小组成员:后勤处 财务处各抽调一名人员;

  为保证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实施,各(系、部)处室要成立资产自查小组,具体负责本部门各类资产的自查工作和学院清查的配合工作。各部门资产清查小组要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。
  五、 工作步骤及要求
  1、时间安排
    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第一阶段(10月20-10月31日)以学院(系、部)处室为单位进行自查,自查结果报学院资产清查办公室。

    第二阶段(11月1日-12月31日)分教学实验设备;一般设备和家具;房屋使用情况和家具;图书资料四个部分进行清查。

    第三阶段(1月1日-1月10日)清查办公室汇总各单位固定资产清查表,与财务核对,有关部门调整账目。

    第四阶段(1月11日-1月15日)总结清查工作,从中发现资产管理的问题和不足,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。
  2、清查办法

  按照《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规定,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和分级管理,本次资产清查也实行归口和分级清查。学院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清查的领导和组织工作;清查小组根据固定资产的大类,抽调相关清查人员逐类清查,教学实验设备清查小组负责教学实验设备的清查组织工作;一般设备和家具清查小组负责行政办公和后勤服务设备、各类家具及房产的清查组织工作;图书资料清查小组负责图书资料清查的组织工作。各学院(系、部)处室、负责本单位各类固定资产的自查工作。
  本次清查要坚持“对、查、点、清”,做到“以账查物,以物查账,见物就点”。首先以账查物,账物相对,随查随登记。对有账无物的要先进行登记,并认真查找实物的去向和原因。对转到其它单位的,或将实物追回,或经双方协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资产转移手续;对转到个人或校外的资产,原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和管理人要负责追回;对无法追回或无法查清去向的资产,原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必须书面说明原因,等待处理。对有物无账的,随查随上账。清查中要做到程序环环相扣,清查对象账物相符,并如实填写“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清查表”。对在清查中的存在的问题,要如实反映情况,不遮不掩,坚决反对虚报瞒报、走过场的行为。
  3、清查要求
  在清查过程中,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必须对所管理资产负责。若原资产管理单位撤销归并,原资产管理负责人或原资产实物管理人调离原部门,仍必须对原部门或个人管理的资产负责,有责任配合现资产管理单位进行资产清查,说明资产的去向或追回流失的资产实物。任何人不得以现在已调离原部门或原岗位、或以不再负责该项工作为由不配合资产清查工作,对于不配合清查造成资产流失者,将追究本人的责任。
  本次清查是建院后的第二次全面、系统地进行固定资产的清查,工作量大,任务重,希望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,争取圆满完成清查工作。对于清查中发现由于失职或管理混乱造成资产损毁流失的,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,对组织好、工作认真的单位,学院将给予表扬。

  4、其他注意事项

  1)为确保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的准确、真实、完整,各部门要加强领导,认真重视,严格按有关程序,做好清查登记工作。

  2)所有固定资产不折旧,按原值填写,此次所有固定资产原值的单位均为元。

  3)此次全面清查后,以后要求做好延续工作,资产管理部门要做好新增资产的入库、出库、卡片建立、入账等工作,各使用部门要做好新增固定资产的台账登记工作,按要求和程序完善固定资产处置的有关手续。

  以上通知,请执行。

 

附件:1、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自查(清查)表

        2、待报废资产明细表(闲置资产明细表)

     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后勤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9月20日

固定资产自查(清查)表.xls

待报废资产明细表(闲置资产明细表)1.xls

 

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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