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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安全制度

时间:2009-07-10  来源: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  点击:


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,保护学生的生命及公共财产安全,特制定以下制度:

一、 按照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工作原则,加强对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,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做到有备无患、常抓不懈、确保安全。

二、 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,使用电炉、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,学生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室内电源。

三、 学生公寓楼道、宿舍不准焚烧废纸和其它杂物,不准燃放花炮,不准使用煤油炉、酒精炉。点蜡烛不得堆放在木桌、床头等易燃物地方。

四、 学生公寓楼内的消防设施和专用防火设备,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挪作它用。

五、 一旦发生火灾,要及时扑救,如火势较大,要立即报警(电话119)和院保卫部门,保护好现场,不隐瞒,不假报。

六、 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活动,提高防火、防盗安全意识,人人做到“四懂四会、一遵守”。即:懂公寓失火的危险性,懂预防火灾措施,懂灭火方法,懂逃走办法;枝报警,会使用消防器材,会补救火灾,会组织疏散逃生;遵守消防安全制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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